市場監管總局擬出新規:推進質量認證體系建設、強化質量認證治理
10月22日,李克強總理簽署國務院令,公布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為切實做好《條例》貫徹落實工作,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,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《關于貫徹落實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〉的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22日。 涉及認證、標準、檢測等內容整理如下:
1.推進質量認證體系建設。構建統一管理、共同實施、權威公信、通用互認的質量認證體系,發揮質量認證的市場化、國際化特點,按照市場規則開展社會通用的認證活動,推動認證結果廣泛采信,打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,構建國內統一大市場;依據國際規則推動國際互認,促進市場監管國際共治,構建質量認證全球大家庭,提高國際貿易便利化程度。
2.強化質量認證治理。發揮強制性認證“保安全”底線作用,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,動態調整認證目錄,粗化認證單元,優化目錄結構和認證程序,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;發揮自愿性認證“拉高線”作用,開展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升級行動,大力推行高端品質認證和服務認證,引導產品、服務和管理體系提質升級,增加優質產品及服務供給。
3.發揮標準的引領支撐作用。進一步優化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以及地方標準供給結構,不斷提升市場標準在微觀經濟活動中的主體作用。完善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,推動企業公開標準實現便利化、信息化。開展一批營商環境標準化試點,推動營商環境相關標準實施應用,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公平可及、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。
4.清理、整合、規范現有認證事項。凡建立國家統一認證制度的,不再設立類似的合格評定項目。面向社會的第三方技術評價活動應遵循通用準則和標準,逐步向國家統一的認證制度轉變。鼓勵檢驗檢測機構、認證機構為企業提供檢驗檢測認證“一站式”服務。
5.加強質量技術基礎服務。充分發揮計量、標準、認證認可、檢驗檢測等作用,加大對市場主體的技術服務。加快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,聚焦產業測量測試瓶頸問題,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全面、高效優質的計量測試服務。積極促進認證服務業發展,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質量認證服務,加大政府購買第三方認證服務力度,提升認證行業專業化服務能力。